今天在facebook發現如此一個group"對王貽興先生的言論感到遺憾“,馬上去看看那些文人又搞邊科。原來是一位女讀者去信問及一些有關於婚前性行為的看法,好讓她更了解如何調整她跟男朋友的關係。貽興王就好大膽咁講出自己的看法。在這個group的Information 寫到
對王貽興先生於一網站答覆去信讀者時,表現出對性的隨便、以及對婚前性行為的鼓勵態度,深感遺憾。
詳文請看Group內的討論吧! 他們這一番書信往來是在貽興王的網站刊出。那一個網站我也不知是那一個,因為原來這已是本年2月的事情了。我不知道貽興王有沒有通知去信的女仕及得到她到出的同意。不過我就幾肯定開Group果一位女仕應該就不是去相的那一位女仕她本人。直到我打此blog的時間。此group的人數有473人。
原來香港還有人住在石器時代。
我不想討論婚前性行為,因為根本就沒有對錯。這是自己很個人的看法,去信的女子可能想從更多人的意見中修正自己的看法。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,要強行令別人同意自己才是不正常。很明顯,去信的女子要預了會得到一些不同的意見,甚至像貽興王這樣的跟自己所信完全不同的意見。在此,我不覺得貽興王有錯,反而那些要別人答自己心中答案的人,我就十分反感。我不是在說"蜜柑" (去信的女仕)不對啊。因為這一個group不是她開的,她很可能吸收了他人的看法,跟男友如魚得水,又或堅持自己的看法跟男友說敎。不論怎樣,她有自我的思考能力去思考。不同於開group及jion group的人。他們要別人一定要思他們所想,說他們的話,作他們的事嗎?!
我打這一篇blog不是討論婚前性行為的應否。我只是想講去,一個去信,一個回信並記在自己的網頁內。去信的"蜜柑"沒有反對,旁人出甚麼聲啊?!你們有你們的belife他人不可以有他人的belife嗎??!!你可以大聲支持反對合法婚前性行為,我不可以支持嗎??如果在自己的網頁寫東西時也要照顧某某的心思某某的限度。自由何在呀?blog的精神何在呀?這是在中共全球化嗎??要反映大可以直接到別人的網留這,批評討論。在facebook開一個group,這是攻擊他人多於所有。還有些人說,王生用媒體把不良意識spread開去。可笑的是,要不是有這一個group我不會看到這件事,及信件的原文。如果想限制教壞你們認為不會自我思考的小朋友,請把原文省去用簡介代之,不然你們才是spreading的源頭。
這一件事上如果王生有錯,就只會係沒有得到同意刊出信件的內容。
對於你們的行為I won’t give a shit!!
另,其實我不太清楚去信的"蜜柑"是否開group人或對為她抱不平的人心感快慰。如果是的話,我又想起一utube片。都唔係想問意見,想找人支持。這才是不會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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